关于段永平、刘昕校友募集捐赠资金等额配比基金支出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各单位:
等额配比基金经心平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及捐赠方备案后,由教育基金会拨付财务处,由财务处实施立项。
配比基金使用仍按捐赠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由各单位结合捐赠配比项目进行申报,填写《中国人民大学等额配比基金支出申请表》,提交心平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备案后,财务处根据核定金额进行报账。
专此通知。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等额配比基金支出申请表》下载
心平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代章)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