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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 “新象离退休教职工关爱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象基金申请通知

全校各单位、全校离退休教职工:

2023年度“新象离退休教职工关爱基金” (以下简称“新象基金”)申请和受理审核工作自即日起启动。

请各单位重视并配合开展申报工作,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单位需要的人员,组织安排收集、审核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请有需要的离退休教职工及时联系原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进行申报,避免逾期造成损失。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申请条件


1.凡是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因大病(参考离退休工作处官方网页公告附件1中的《重大疾病目录》,以校医院解释为准)自费承担的医疗费支出数额在2023年度内满7000元人民币的,可申请新象基金当年度补助。

2.因新象基金为校友捐资,申请人当年或者在申报补助期间内因病逝世的,补助金可延续补助给其在本校在职或离退休的配偶或子女;子女或配偶非本校在职或者离退休教职工,基金申报停止,不享受补助。

3.为扩大困难帮扶基金的受益面,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项基金补助。申请人患重大疾病治疗多年的,可以多次申请补助。睿信基金、新象基金累计补助金额以5万元为最高限度。补助金额达到基金最高限额的,不得再次申请新象基金补助。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将准备好的全部申请材料递交至原单位工作人员。

2.全部申请材料应经申请人原单位审核,原单位负责人须在两份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各单位经办人还须填写《2023年度新象离退休教职工关爱基金申报情况汇总表》,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一起交至离退休工作处。

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0170029@ruc.edu.cn

地址:离退休教工活动中心104室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2513037

4.申请手续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申请人行动不便的或者当年逝世的,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必要时申请人所在单位也可指定专人代为办理。

申请材料


1.新象基金补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1)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中写明疾病名称及自付费用总额并签字,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当年去世的,应在申请表空白处注明领取补助的亲属的姓名、职工号、身份证号、手机号和工商银行卡号。

(3)由原单位工作人员代办的,应在申请表空白处注明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


2.2023年度内由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3.2023年度内开具的有效的票据原件

(1)以下三种票据均符合要求:

A .校医院报销后开具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内收款凭证》(住院报销)或《中国人民大学公费医疗门诊报销明细》(门诊报销)

B .校医院开具的《中国人民大学医院公费医疗报销分割单》

C.北京市规定的定点医疗医药等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凭据

(2)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对逾期的医疗单据,原则上不予受理。

(3)票据均提供原件,复印件不予受理。已申请北京普惠健康保的可提供保险公司开具的分割单原件。


特别说明:新象基金只补助医疗费用,因住院期间护理服务所产生的护理费票据不予补助。

补助标准


新象基金的补助标准一般按照申请人当年自费总额的 30% 比例预算补助额度。

审核结果通知与补助发放


审核结果一般于次年春季学期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补助则稍晚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工商银行账户或亲属登记的银行账户中。

申请材料下载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官网公告,下载相关文件。

特别说明


“新象离退休教职工关爱基金”于2018年由北京新象天地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捐赠设立。

“睿信老教师关爱基金”经费已使用完毕,停止申报。

联系人


陈老师    62513037


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11月28日


文章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