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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关爱师生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1.适用对象

(1)在校学生:国家统招的本科生和在我校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各类在职培养、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

(2)教职工:档案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

2.申报条件

申请人首次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或者2023年度治疗重大疾病的自付医药费用达到关爱师生基金的给付标准(5万元起)。

3.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

(1)预支1万。2023年首次确诊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预支补助1万元。此方式一般适用于自付医药费用未达到给付标准的师生。

(2)申请大病补助。2023年自付医药费用达到给付标准的,补助金额为自费金额的30%。

(3)其他说明事项。如在申请大病补助前已申请过预支1万的,已预支的1万元将在大病补助中予以核减。享受关爱师生基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 5 次,累计补助总金额不超过 15 万元。

4.申报程序

申请人按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于2023年12月15日前按身份类别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归口部门(见下表),逾期不再受理。如有报销周期等特殊原因,请及时与各归口部门经办人员联系。

人员类别

归口部门

联系方式

在校学生

学生处

北区食堂615室,张老师,62515222

在职职工

校工会

明德主楼1230室,王老师82509896

离退休职工

离退休工作处

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一层104室, 陈老师 62513037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3.11

附:

  1. 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2. 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申请表

  3. 发放凭证

  4. 重大疾病目录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