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签署合作备忘录
3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和深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
在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张东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戴运龙共同见证下,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燕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汤暑葵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
双方将秉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充分发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实践优势与中国人民大学的学术优势,推动实践创新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双向赋能。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聚焦三大核心事项开展深度协作。一是共同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重点围绕制度现代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等关键方向开展系统性研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二是共同建立完善成果共享与转化机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服务地方发展的决策参考,让理论研究成果落地见效。三是强化精准化决策咨询服务,学校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经济特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深化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此次中国人民大学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深度合作,旨在构建起校地协同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赋能地方法治建设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崭新格局。未来,深圳研究院〔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将与深圳市、宝安区等持续深化全方位、深层次、常态化协同,高质量输出理论研究成果、高水平提供决策咨政服务、高层次供给创新人才、高效能赋能地方发展,全力打造“地方出题、学校答题”校地合作示范标杆,以人大智慧、人大方案、人大担当,为推动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理论支撑与强大智力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国内合作办公室、深圳研究院〔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来源:人大新闻网